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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今年高考有十大变化 外语听力成绩单列将作录取参考

发布时间:2016-04-30 17:26:31 | 浏览次数:2076

4月28日,河南省招办公布了2016年我省的高考方案。今年,我省高考考试科目仍为“3+综合”,5类人员不得报考,网上填报志愿分3次进行。另外,要记清十大变化。

今年仍为“3+综合”网上填报志愿分3次进行

我省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含听力),是考生必考科目;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和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由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考其一。“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每科满分为300分,其他各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为750分。

今年高招时间依然为6月7日、8日。具体来说,7日上午9:00~11:30,语文考试;7日下午3:00~5:00,数学考试;8日上午9:00~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8日下午3:00~5:00,外语考试。

网上填报志愿分3次进行,第一次在6月25日~28日,填报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升本志愿;第二次在6月30日~7月4日,填报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对口招生志愿;第三次在7月6日~10日,填报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志愿填报,考生网上志愿以保存的为准,填报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今年河南高招十大变化

2016年高招政策发布,与往年最明显的不同在于,今年我省高考考生志愿增加至8个批次,本科三批、高职高专批次首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并且取消了专科补录。今年高招还有哪些变化?

考生志愿增加至8个批次

今年,考生志愿分为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含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别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士官直招、航海等有特殊要求的专科)和高职高专批等八个批次。

相比往年,今年增加了专科提前批,由七个批次变为八个批次。

本科三批、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2016年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扩大到本科三批和高职高专批。这四个批次考生可以填报1~6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科提前批第一志愿可以填报1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以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在提前批志愿中,考生只能从体育、艺术、军事(含国防生)、公安、司法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校中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专科提前批不同类别也不得兼报。

今年起取消专科批次补录

政策规定,平行志愿一次性投档录取后,未录满的计划向社会公布征集志愿。对计划余额不大的高校,在原分数线上征集;对计划余额大的高校征集志愿时降分备档。征集志愿后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当次征集志愿的计划只按考生当次所报的征集志愿投档。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根据计划余额和生源情况进行不超过两次的批量补档。

哪些学生不具备报名资格

今年我省明确规定,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具备2016年河南省高考报名资格。

此外,不能报考的考生还有: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考生外语听力成绩可作为高校参考

与往年不同,今年高考,我省明确规定,考生听力成绩作为单列的一项成绩在投档时提供给高校参考;在平行志愿投档中,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分别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进行排序。

所有试卷均网上评卷

今年高考,全省所有统考科目均实行网上评卷。而在去年高考,我省进行网上评卷的统考科目为外语科目的非英语语种科目。

考生成绩公布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准考证到市、县招办指定地点领取本人的高考成绩证书,也可在省招办公布的网站上查询本人的成绩。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登记申请成绩复核。

我省启动高校招生备案系统

从今年起,省教育厅将首次启用“河南省学历、非学历教育招生章程(广告)备案系统”,省内高校务必于5月15日前登录http://zszcba.haedu.gov.vn上传招生章程备案申请材料。

各级招办不得将考生成绩提供给高校

今年,省招办特别规定,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办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

高职院校招生六成以上分类考试录取

今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要占到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60%以上,去年这一比例为50%。

农村娃考上好学校的机会更大了

今年高招,为了提高农村学生升入重点大学的比例,我省面向农村学生实施三项“专项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即高校专项计划)、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即地方专项计划)。

其中,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在全国的整体招生规模提高到6万人。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低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地方专项计划的招生学校为我省省属重点高校,即在本科一批招生的省属高校,招生规模不低于本校本科一批招生计划的3%。

■提醒这些考生可享受照顾资格

以下考生可分别享受加20分、10分、5分投档的政策。

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加10分投档: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中国籍子女,参照此条执行)。

加5分投档:少数民族考生;2012年12月31日(含)之前迁至移民安置区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的考生。

以上三类加分规定不累加计算,即同时享受两种以上可以加分投档的考生只按加分较多的一项计算,最多不超过20分。

降20分投档

按照规定,对各批(不含艺术、体育等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的考生,以及报考军队院校飞行与指挥专业的检测与政审合格考生,如生源不足,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投档。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按照规定,4大类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高校优先录取,分别是: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一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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