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了“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武汉职业技术大学的函”“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长沙科技学院的函”等7个通知,同意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转设为常德学院,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转设为岳阳学院,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转设为豫北医学院,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转设为晋中健康学院,设置郑州健康学院,设置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设置长沙科技学院,设置武汉职业技术大学。
郑州健康学院
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郑州健康学院的函
教发函〔2025〕31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以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立郑州卫生健康学院的函》(豫政函〔2023〕12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将设立郑州卫生健康学院校名变更为郑州健康学院的请示》(豫教发规〔2025〕1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立郑州健康学院,学校标识码4141012948。同时撤销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郑州健康学院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专业设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康复治疗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等5个普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5000人。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督促举办者进一步加大办学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管理和会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内涵发展,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着力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河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84年,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实施普通高等学历教育。2020年,学校成功入选“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和“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高水平专业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医学、管理学2个主要学科门类,其中以医学学科医药卫生大类为主。设置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护理、康复治疗技术等29个专业。先后获批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河南省高校品牌专业、骨干专业、郑州地方高校急(特)需专业等37项,其中国家级2项。
豫北医学院
教育部关于同意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转设为豫北医学院的函
教发函〔2025〕3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转设为豫北医学院的函》(豫政函〔2024〕2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转设为豫北医学院,学校标识码4141013505。同时撤销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的建制,并根据现有在校生届数设立过渡期。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豫北医学院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新乡医学院、上海宇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应落实《关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暨善后事宜协议书》,以保证过渡期内学校平稳、健康发展。原独立学院的校名、公章、校长签名章等在过渡期内可延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注销。
五、教育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督促举办者进一步加大办学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内涵发展,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着力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河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于2003年获批举办,同年12月份被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2009年2月,新乡医学院与上海誉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上海宇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推动学校发展迈入新阶段。
学校建有新乡、平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余亩。学校设有临床学院、基础医学院等18个专业院(部),仁智、羲和等6个住宿制书院,教务部、学务部等30个职能部门,拥有5所附属医院。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含专升本)、专科2个办学层次,26个本科专业及方向,7个专科专业,涵盖医、管、理、工、文5个学科领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
教发函〔2025〕3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以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立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的函》(豫政函〔2023〕12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立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41012058;同时撤销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专业设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水利水电工程、测绘工程技术、农业水利工程、生态环境工程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自动化技术与应用等6个职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5000人。
望你省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引导学校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加强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研究和模式探索,注重内涵发展,科学规划专业布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动职业教育教学实践与产业发展、技术变革和社会人才需求紧密对接,聚焦水利行业高质量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促进学校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新时代水利事业和河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育部
2025年2月21日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开封,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A档(全国前十)建设单位。
学校始建于1929年,先后历经国立黄河流域水利工程专科学校、黄河水利专科学校、黄河水利学院、黄河水利学校等历史沿革。1998年3月,经国家教委批准改制为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3月学校由水利部划归河南省实行省部共建。
学校设有水利工程学院、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测绘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外语教学部)、电气工程学院、金融与会计学院、商务与管理学院、环境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旅游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艺术教育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基础部、体育部、创新创业学院等17个教学单位,开设水利、测量、机器人、大数据、跨境电商等65个专业(方向)。
武汉职业技术大学
教发函〔2025〕33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设置武汉职业技术大学的函》(鄂政函〔2024〕4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立武汉职业技术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42010834;同时撤销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武汉职业技术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专业设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光电信息工程技术、集成电路工程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信息安全与管理、生物检验检测技术、电子商务等6个职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8000人。
望你省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引导学校注重内涵发展,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加强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研究和模式探索,科学规划专业布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动职业教育教学实践与产业发展、技术变革和社会人才需求紧密对接,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聚焦光电子信息等产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直属省教育厅管理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最早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72年。
学校现有占地面积2067亩,建筑面积61.3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5.82亿元,其中教科研设备总值2.82亿元。学校拥有282个校内实践教学场所,其中国家级实训基地5个,校外实训基地212个。学校馆藏纸质图书近152万册、数字资源量(折合)92万册。学校出口总带宽18.1Gbps,校园网主干带宽40Gbps,建成了信息化基础设施完备、信息化服务功能完善、信息化教育教学均衡发展的智慧校园体系。
学校现设置11个二级学院共60个专业,覆盖光电信息、智能制造、人工智能、建筑、商学、智能商务、艺术设计、外语外贸、时尚传媒、旅游航空、生物等十多个应用技术与教育领域,形成了以27个国家级称号专业为引领、46个省级称号专业为主体的专业集群。
长沙科技学院
教发函〔2025〕30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报设置长沙科技学院的函》(湘政函〔2024〕4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设置长沙科技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43014900。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长沙科技学院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档案学等6个普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
五、教育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督促举办者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坚持公益办学导向,切实强化教学科研平台和实训基地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内涵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晋中健康学院
教发函〔2025〕36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将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的函》(晋政函〔2024〕5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分设和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转设有关事项的函》(晋政函〔2024〕10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转设为晋中健康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14013598;同时撤销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的建制,并根据现有在校生届数设立过渡期。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晋中健康学院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山西医科大学、太原旭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应落实《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转设协议》,以保证过渡期内学校平稳、健康发展。原独立学院的校名、公章、校长签名章等在过渡期内可延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注销。
五、教育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督促举办者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内涵建设,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着力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山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创建于2002年,是经教育部、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山西医科大学主办,社会力量参与,以新机制、新模式建立的山西省唯一一所以医学专业为主实施全日制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
学院现设有临床医学系、护理学系、口腔医学系、预防与管理学系、检验学系、康复治疗学系、影像学系、基础部等八个系部;开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等十三个专业。
岳阳学院
教发函〔2025〕38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报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转设为岳阳学院的函》(湘政函〔2024〕6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转设为岳阳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43012658;同时撤销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的建制,并根据现有在校生届数设立过渡期。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岳阳学院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湖南理工学院、岳阳市城投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等应落实《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转设过渡期合作办学协议》,以保证过渡期内学校平稳、健康发展。原独立学院的校名、公章、校长签名章等在过渡期内可延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注销。
五、教育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督促举办者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内涵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着力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是2002年6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3年经教育部首批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现有来自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的在校学生近6000人。
学院占地面积506亩,校舍建筑面积15.7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10万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6万平方米,运动场馆占地面积4.6万平方米;有1万多平方米的图书馆、有标准化田径场、现代化体育训练馆、多功能演播厅、美术楼、音乐楼以及设备先进的实验室、语音室等。校区内基础设施齐备,校园环境优美。
常德学院
教发函〔2025〕39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报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转设为常德学院的函》(湘政函〔2024〕6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转设为常德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43012657;同时撤销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的建制,并根据现有在校生届数设立过渡期。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常德学院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湖南文理学院、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应落实《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转设协议》,以保证过渡期内学校平稳、健康发展。原独立学院的校名、公章、校长签名章等在过渡期内可延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注销。
五、教育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督促举办者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内涵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着力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是2002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湖南文理学院举办、教育部确认的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2004年顺利通过教育部办学条件和教学水平专项检查验收。
学院设有文学与社会科学系、理学系、工程与技术系、经济与管理系、艺术与体育系五个教学系,现有专任和兼职教师430余人。可招生本科专业41个,今年招生专业24个,在校学生7100余人,生源来自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
学院校园环境幽雅,绿树成荫,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学生公寓,各类办学设施日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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